更新时间:2022.07.08
围标不一定是串通投标罪。触犯串通投标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存在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中标项目金额在
串通投标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投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投标罪主要有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两大类,具体有以下多种表现形式: (一)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投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我国的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表现形式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的,那串通投标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起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
串通投标不是职务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
串通投标罪不予起诉的标准如下: 1、没有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2、既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已过追诉时效;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5、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 捏造并散布虚
立案标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