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清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分配清偿顺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
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 ②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③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④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⑤一次分
1.《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
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 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