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注意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注意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
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姓名、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方式。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沟通协商就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包括下列事项: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违约责任。 6、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
商品房买卖遇到霸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不与销售方签订合同,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举报;如果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被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约定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就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以及销售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