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区别: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特意让无罪的人受追诉,故意包庇有罪的人,作枉法裁判,或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帮助隐瞒犯罪事实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违反规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出具虚假的、不符合应检物品实际情况的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侵吞公共财产,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特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商检失职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商检失职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
1、可以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