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一)股东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实体条件: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应依公司审计报告为据; 2、程序条件:公司应合理制定股东利润分配方案,并召开股东会会议对该具体方案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股东利润分配方式 1、法定方式 法定方式,是指《
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隐名股东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私自提取公司注册资本的定性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不投资也可以通过接受赠与、持有知识产权、继承、购买股票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即投资不是确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条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可以通过向公司认购股份来获得股东资格。也可以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获得股份的受让人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等行为,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通过取消其股东资格的决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
注册子公司的条件中,股东可以成为一个自然人。因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时自然人也可以成为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
需要实名认证,具体的认证就是需要经办人、报税人员的身份证、报税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税务人员只有办理实名后并绑定企业,方可为企业办税。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理,复印件上盖公章。
出资的股东必须提供实际材料。现实出资应提供银行的进账单或其他资金证明。实物出资的应提供实物已实际过户的依据,如以房产、汽车等实物出资的,应将房产证和汽车等实物出资的应将房产证和汽车行驶证实际变更到公司名下。
股东具有知情权,可以向公司要求查询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建议和质询权,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