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予以收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
1、取保候审法院开庭不会收监,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才会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收监处理。 2、取保候审开庭之前不一定会收监。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
取保候审通知收监的情形一般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没有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 (四)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
取保候审下列情况下会被收监: 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3、被法院判处实刑,从而被收押服刑。
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4、严重患病或生活难以自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
1、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讯一般是核实案情,而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到案。 2、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为了调查案件,司法机关可以传唤当事人。
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