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1、代位继承是继承的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制度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3、需要满足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如果丧失继承权
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不属于血亲,不能代位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1.自然死亡; 2.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 3.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根据我国最新《民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的相对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代位继承不包括继子女。由于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的子女不是直系血亲关系,而是直系姻亲,因此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和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特徵: 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