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保证合同成立之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作为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违约后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通俗来说,就是共同违约方只要实施了违约的行为或者是出现过错不履行义务等行为,无论对方有无损失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如下: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2、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 3、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同。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
目前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具体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涉及到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同时关系到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不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在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中,借、贷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保证合同的成立时间。而保证合同的成立,需要根据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作出不同的区分:对于在主债权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的情形,主债权合同生效的,保证合同就生效;对于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单独订立的合同,保
判断赠与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前提是要明确诉的性质。根据诉讼标的的性质和内容,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这三种不同的诉,分别对应于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支配权和形成权。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不适用于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
合同有效诉讼期为三年,但是超过诉讼期间的话,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在法律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