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有如下情况的,继承权会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
继承房屋遗产,所需的费用主要由继承权公证的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和契税这四个方面产生。首先按照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计算继承权的公证费用;其次根据不同地方的计算标准和不同房产的价值来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房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的最新规定,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的。以法定继承方式的,子女、配偶、父母是均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若三者同时存在,则需其他二者表示放弃继承,子女才能完全继承房产。以遗嘱方式继承的,则选用一适当的遗嘱方
根据民法电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后,如果是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则第二顺序继承人将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
养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之间享有法定继承权,此处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其实施了下列行为除外: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
继父母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如果与继子女之间确实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享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