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能撤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为了追究犯罪嫌疑、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并判处刑罚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人民法院为了解决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对纠纷进行裁判的案件。二者的性质不同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最后一定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了: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
刑事案子申诉不影响减刑。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案件的追诉期跟法定最高刑的年限有关。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只有5年,最高刑不满10年的,追诉期为10年,最高刑超过10年的,追诉期为15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追诉期是20年。另外,超过20年追诉期的
以下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有六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
刑事自诉案件的分类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例如:侵占罪、虐待罪、侮辱罪等。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