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表现在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以及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
我国刑法是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依据,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第一,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第二,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第三,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二十年以后如果必须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指刑罚对犯罪追诉的有效期,刑罚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将追诉时效期限分为四种: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
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