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出卖人剥夺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享受政府或单位的优惠补贴,违反法律规定不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的优先购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等。
条件主要包括:(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撰写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其内容包括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附件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
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的补充协议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 2、公摊面积大小; 3、交房的标准,退房责任; 4、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以及物业管理问题等。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
买卖共有房屋的条件是:共同共有的房屋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屋需要占三分之二份额的人的同意。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还需要经过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能生效,没有经过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也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出卖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在实践中,后者是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常见方式。
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一般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