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市政规划是否影响;福利房屋是否合法;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物管费用是否拖欠;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目标是房屋;
一、以下房屋买卖合同涉嫌违法: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为: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则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为: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提交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等。签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有:房屋信息及产权的条款是否清晰;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对房屋的真实情况,卖方有意隐瞒,从而对买方构成了欺诈的; (2)卖方已经将所要出售给买方的范围私下进行了抵押,而在出售的时候尚未解押的; (3)房屋存在一房数卖的情况,或者本身出售的房屋就属于拆迁补偿安
《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 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