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应赔偿未来的抚养费。 我国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说,即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胎儿在未出生前尚不具有权利能力。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会在出院医嘱上写明,另,营养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最终的营养费数额根据各地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乘以营养期限计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下列标准赔偿: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误工费;不能证明最近三年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交通事故老人的扶养费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交通事故医疗费,由驾驶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驾驶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责任认定来进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时还应考虑扶养人丧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交通事故死亡子女抚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子女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子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造成的交通事故只是车辆之间刮蹭的,当事人无需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是营运车辆,可以适当赔偿营运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