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原则上需要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但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地起诉离婚: 1、男方独自离开夫妻共同居住地一年时间的; 2、男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3、男方被监禁的; 4、男方不在境内居住的; 5、男方下落不明的。
离婚起诉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进行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么起诉方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居住、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已被监禁,那么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
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是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离婚诉状、有关证据、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 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起诉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符合下列条件即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
在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可以的前提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是男方;或者男方不在境内居住,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此时女方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起诉。
可以,一般离婚案件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可以的。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