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侦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主动将自己置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审查。 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就是犯罪事实还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以前,犯罪人尚未被查获以前,或者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 自动投案必须要有实
帮助犯罪嫌疑人转移犯罪工具是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适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目前自首的处罚主要是这样的: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考虑自首的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一定要问家庭人员。讯问是司法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一种讯问。在侦查诉讼中,讯问是司法机关追查犯罪分子的常用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交流的自由权形式是: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情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自由权是法律规定或者认可并保障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被劝投案自首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情形。只要犯罪分子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那么为保证犯罪分子的利益,便会视为自动投案。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起参与刑事诉讼。 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加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
犯罪嫌疑人具有申请回避;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核对笔录;对侵权提出控告;获得法律帮助;委托辩护人等权利。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