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5年《公司法》不具有溯及力,即2005年《公司法》对其实施以前发生的民事行为和事件不适用,以前的民事行为和事件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3)民提字第127号:本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
民法典对溯及力原则的规定是:一是新增条文不得溯及既往,二是修改的条文应当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适用新法规还是旧法规,三是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适用。
从旧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到所解释的法律的生效时间,或者以“不溯及
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刑法溯及力,亦称刑法的追溯效力。指新颁布的刑事法律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的适用。可以适用的,新律即有溯及力,否则即无溯及力,各国解决溯及力问题,主要采用以下几个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中
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溯及力又不是简单地一律采取“从旧”原则。为了有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改造,体现国家的宽大政策,刑法在规定“从旧”原则的基础上,又采取了对犯罪人从轻处理的原则。
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法律解释是否可以溯及既往,各界意见不尽一致,通说持肯定意见。从法律解释的性质、法不溯及既往的合理性和我国立法法规定看,立法解释不应溯及既往,而司法解释应当具有溯及力。
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从旧)。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现行《刑法》(从轻)。 (3)当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