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购房之前并不是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订房屋认购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
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商品房认购书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的。
商品房认购书不是买房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买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 1、商品房号、户型及其建筑面积; 2、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3、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4、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5、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6、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等。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认购书有法律效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有效。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定金及违约责任条款。需要注意的陷阱包括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合同,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按双方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了认购书,能否退房退定金,要具体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的履行期限由双方约定确定,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期间,双方在这个期间内随时可履行合同;也可以约定一个期日,双方在这个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