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6、用人单位
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的,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申请需要的材料为: (1
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二次住院的报销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
出院后工伤的报销,劳动者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持医疗费用凭证、伤残等级鉴定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申请赔偿。
工伤住院费由社会保险部门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企业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职工工伤住院后,申请工伤报销的步骤: 1、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2、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再携带该决定书、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4、最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依法予以报销结算。
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每天20元。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