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员工由于工伤导致死亡的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死者及其亲属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认定为因工死亡,应当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对于属于第三者过错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相应的权利。因工死亡(包括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也只是工伤保险待遇中应当由其支付的项目,如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工伤死亡待遇等,并不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样,职工享受工伤保
劳动者在认定为工伤后,所要追偿的工伤赔偿金,该由谁来支付呢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决定下来之前可发基本工资,下来后再按上述规定支付并补足之前的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迟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然不支付的,会被责令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包括: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