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当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病、瘫痪等疾病,在没有找到妥善监护人情况下的,法院不会判决夫妻离婚。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每个人都能享受婚姻自由的权利,但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夫妻一方
1、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为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的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其中重
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当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病、瘫痪等疾病,在没有找到妥善监护人情况下,法院才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因为在一方缺乏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时,配偶负有强制的抚养义务。
《婚姻法》已经失效,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一般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严重遗传疾病(如先天性痴呆、全身性白化病等)和有关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
以下病属于大病救助范围: 1、当事人患的恶性肿瘤; 2、当事人患的尿毒症导致的肾衰竭; 3、当事人患的重症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当事人脑中风; 5、当事人急性心肌梗塞; 6、当事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目前,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不再被禁止结婚,而是需要在结婚登记之前告诉对方,如果患有重大疾病而没有告诉对方,对方在登记结婚之后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但是,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直接规定所谓“重大疾病”,只能结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该类疾病。例如,婚
无效婚姻的疾病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是指定传染病是指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
保外就医一般会包括以下疾病伤残: 一、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二、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三、高血压病Ⅲ期。 四、空洞型肺结核,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 五、
以下疾病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1200元,肺结核活动期12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1200元,冠心病1500元,脑梗塞或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15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3500元,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