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且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在书面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之前,可以予以反悔,若到达其他继承人的,泛起行为生效,继承人无法反悔。
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的可以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放弃遗产继承权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之前有机会反悔,可以向法院提出具体理由,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作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一般不能反悔。作出明确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照原自己的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无法反悔的。因为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自己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经过其他继承人见证之后是生效的,一般无法反悔,除非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受胁迫或者欺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