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属于法定责任,带有惩罚意味;而依法解除合同但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具有补偿性质;两者不可以兼得。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5号或者30号左右发放的。领取失业金需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有继续求职的要求的。
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体现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通常来说,劳动者在失业后,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发生困难,而失业保险通过对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完成后的上述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商业保险不会影响领失业金,因为商业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没有直接关系。失业金是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种,想领取失业金,还有一点点小麻烦。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这是最根本的。参保才有待遇,不参保没有待遇。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 1、领取人需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年满一年以上; 2、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劳动者不是主动辞职的,是被迫中断就业; 3、领取人还要已经申请失业登记,同时暂时没有其他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3、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
劳动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社保停保后)60天内,到社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办理成功后,就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一般是在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后,失业保险金就会划拨到个人账户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 3、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失业原因为本人原因,那么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经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