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其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三倍,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要加倍赔偿,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总之,销售伪劣商品金额越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处罚标准是,如果销售数额为五到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为二十到五十万元的,处二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为五十万到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高于二
我国刑法中该罪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分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的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规定: 一、销售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销售额二百万
针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如下: 一、防伪标签分类: (一)反应式SK温控防伪标志; (二)荧光型防伪标记; (三)隐形技术防伪标记; (四)激光全息防伪标记; (五)光敏、温敏双重防伪标记。 二、两种国外的商品防伪标记: (一)美国3M公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