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我国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决定的一个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罚款的数额、所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以及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在宣告决定行政处罚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可以在七日内以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方式交付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情形下,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的撤销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到当事人时,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立即送达拘留所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如果要对行政处罚进行撤销,必须满足撤销的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并不具备,那么该行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行政行为不适当也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