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五种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分别为: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
如果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则当事人单方解除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则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其
一般情况下,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有:1、旅客的违约责任;2、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是旅客方出现了违约行为,旅行社会根据与其签订的旅游合同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是支付违约金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旅行社出现违约行为,旅客可以依据法律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违约金条款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保密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保密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制定违约条款的方式,来事先规定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它的运作方式不仅仅是资本的结合,同时也是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在因此它可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基本完全是资合公司,它是股东的资本结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出现了合同所约定的违约事由,违约一方就需要承担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换句话说,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不适用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违约责任不需要以违约方存在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如果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则该当事人应该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因自己不履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包含了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就代表着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的结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关系解除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不需要计算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合同的性质,请求对方承担恢复原状、采取其他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 2、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理合同中涉及到的代理人法律责任包括:1、代理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却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2、代理人提供有偿代理服务的,其过错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