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当事人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但诉讼费用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包括证人、鉴定人等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需要案件当事人自行承担。
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赔偿相关诉讼,人民法院依然是应当收取诉讼费的。但诉讼费用中的案件受理费不需要交纳,只需由当事人负担证人、鉴定人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
当事人在进行行政诉讼的途中一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将其赔偿请求记载在其起诉状中。并且当事人需要在六个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
取保候审法院开庭不会收监,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才会将收监处理。但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撤销取保候审,执行逮捕。但是,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会被收监执行。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3、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5、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
行政复议一般是不开庭审理的,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方法。但也存在例外情况,若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但也仅限于调查与听取意见,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滞纳金,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每日不超过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收取,并且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不能自行收取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其他的机关来收取。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
行政诉讼一般都会公开审理,但是如果其中涉及个人隐私秘密和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是不会公开审理的。而公开审判主要也是面向群众,对社会进行公开。是否进行公开审理也需要看行政诉讼中整个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