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都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医疗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的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费用;享受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
认定为工伤后能享受以下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老年人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工作中受伤,可以按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要求雇主赔偿。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不受劳动法保护。
下列情形之一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和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从事有利于本单位的工作
留用察看期间造成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能否享受一次性经济赔偿,按鉴定结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确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没有一次性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均享有一次性赔偿,在职时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享受的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之后受到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一般不可享受其他待遇,但是对于侵权与工伤相结合的工伤,在享受工伤待遇之后,对于未重合的部分可以进行享受,比如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亲属工伤死亡后可享受的待遇: 1、丧葬补贴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支持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的职工。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交工伤保险不影响失业金领取,二者是互相独立的。工伤职工存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和拒绝治疗情形时才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
因工受伤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则均由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