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房屋转租被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具体规定如下: 1、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 2、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
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次承租人是承租人的从属概念,本质上来说,次承租人也属于承租人,因此其具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
承租权转让是指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意思。承租权转让办理的方式是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通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转租合同。
承租人去世的,对于其承租的房产,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承租人对房产是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所有。但是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法人代表不能擅自处理公司法人的财产。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是不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的,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
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可以拿到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