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
禁止永久租赁土地。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土地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但需要交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出租人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交付违约金。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转让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如果出租人同意的话,租房者可以自己装修一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如下: (一)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二)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三)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四)领取经注记盖章的
有期限,租金的支付期限一般会在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如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还不能确定,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
公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对公有住房拥有实际控制与支配的权利,可以转租、转让并获得差价。对公有住房进行拆迁,承租人可以直接获得拆迁安置。因此公有住房承租权是一种可以直接获得独立财产补偿的权利形式。
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可以。 1、如果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