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按照下列规则来确定的: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并且该行政机关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被行政机关传唤的,一般不能超过八小时;但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公安机关需要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立案后,若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的,即可以将立案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税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通过后,处罚决定可以撤销。
行政处罚中的危害后果指的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回答如下:危害后果是违法行为对法律所保护的客体所造成的损害。这里所要谈的危害后果是指实质上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在不同的法律领域,危害后果对确定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有不同的影响。具体到行政法领
《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有:警告以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诉期限为二年,根据明文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的,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