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去外地的,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后才可以去外地;因为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如果不经批准擅自取外地的,则有可能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进行收监处理。
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一下,然后再去。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这就是说,如果被
取保候审人员去外地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保释候审人员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执行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2)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的不可以去外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
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只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去外地的。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取保候审又犯罪,执行机关一般会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