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针对转继承以及代为继承的规定,转继承与代为继承的区别在于,转继承与代为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继承人的子女与被继承人之后死亡;代为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产生了第二次继承,第二次继承即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几个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权的转移,又称再继承或者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是存在区别的。例如,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的主体不同。适用的范围也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具有如下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一样;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各自的规定: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有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仅限于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2、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 1、前提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转继承无主体限制; 3、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
发生转继承后不再存在代位继承。因为转继承的发生,证明了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