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预备要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出发在路属于犯罪预备。行为人在犯罪阶段上主观方面应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应表现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
行为人构成犯罪预备的治安处罚为:犯罪预备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者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犯罪预备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没有造成实际的紧迫危险,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的处罚,符合立法原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
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预备犯的量刑标准比犯罪既遂轻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首先为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同时满足主观以及客观条件的,即成立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会负刑事责任。由于犯罪人还在犯罪的预备阶段,没有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紧迫的社会危害,其恶性程度要低于既遂犯,所以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预备犯如果准备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视损害情况而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犯罪中止通常作未遂处理,在处罚上也不作任何特别考虑。对于中止犯,各国刑法的规定几乎是一致的,即不是免除其刑,就是减轻其刑。因此,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或既遂相比,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