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
房屋转让合同不是定金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购房合同时为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 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房屋转让标的。需要写明房屋的地址、房屋用途、具体面积、房屋交付情况的约定; 2、房屋产权现状,包括房屋是否处于抵押的状态和房屋的租约情况,以及其处理方式; 3、写明转让价款
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不是合法行政主体,不具备合法的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双方订立的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