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
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是否有报酬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2、按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3、按履行义务的主体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4、按法律是否有规定可以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合同种类有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 1、法定分类。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
可变更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裁判变更的范围: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合同的内容的。
合同变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法律直接变更合同;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和明显不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合同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裁定变更合同; (3)情况变更使合同履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下类型为可撤销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1、因当事人自身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因一方存在胁迫,自胁而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5、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其他种类。
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的种类有: 1、因当事人自身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因一方存在胁迫,自胁而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5、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其他种类。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因合同的某些问题,导致合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一种合同类型,包括以下类型: 1、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2、合同内容有失公平; 3、存在欺诈的合同; 4、一方被胁迫、强迫签订的合同; 5、在一方存在危险、经济困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