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1、客体: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主体: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3、客观方面: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以某种形式将支付的出资转移到其所有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依法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享有相应的债权,借出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
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认定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依据有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以及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个股东都应当如实出资,这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抽逃出资的认定如下: 1、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
抽逃出资的认定如下: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如下: 一、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二、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
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标准为: 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3、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4、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应这样认定抽逃出资: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