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有过一次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办理第二次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
被通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遵守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在通知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所以派出所会用电话的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此时犯罪嫌疑人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派出所传唤犯罪嫌疑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否则视为潜逃。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取保候审后,要保证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等规定。并且,根据案件情况,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可能责令被取保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等证件是由交执行机关保存,因此,一般是不允许不允许出国的,除非获得执行
批捕后取保候审需要向检察院申请。在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是犯罪行为较轻的,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
取保候审能出去打工,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部门的同意。同时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
办案警官可以代办取保候审,但是不能直接批准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聘请的律师应向办案机关提起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但是,不是向民警个人提起申请,最终的批准需要办案机关的负责人签字同意才可以的。
在刑事诉讼中的办案警官是可以代理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但不可以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