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要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而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是六十日内;若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要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职工伤鉴定的程序:职工携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机构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况下,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工伤职工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劳动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效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在上述期限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
不一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