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被羁押,取决多种因素。如犯新罪、违反规定、企图逃跑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
羁押期限满不一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取保候审期间还会不会被羁押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犯新罪、违反规定、企图逃跑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了以后一般不会再行羁押,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羁押。所以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之后,若其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
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如果在取保期内传唤能如期开庭的话,一般不会被羁押。
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前,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强制措施比较多,如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被羁押,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因羁押期限到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