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土地使用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一般会自动续期。而其他方式的建设用地可能需要到有关机关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目前仅存在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域。
房屋土地证到期后应该申请续期,可以携带必要的资料到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续期手续。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后需要和村委会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停办农村土地证的,当事人可以向开发商调取缴纳土地出让金费用的复印件至国土资源厅办理,属于小产权的可以咨询国土局能否办理,属于集资建房的可以到土地主管部门接受处罚符合规划后办理转让颁证手续。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如果是土地确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
农民因土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一、行政裁决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到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