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即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这些权利都是由股东是公司出资者的
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等、决议撤销权等。
股东对公司的义务: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以及以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责任。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增资或者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对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1、股东会会议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等; 2、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应该写明以下内容:股东会议地点、时间、参加人等信息;写明决议事项包括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等;写明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由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权益也叫做净资产,即在公司的总资产中扣去负债所剩下的部分,是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股东权益包括: 1、股本; 2、资本公积,比如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等;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章程不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诉讼包括: 1、公司拒绝提供会计账簿、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查阅的知情权诉讼; 2、董监高等人员损害股东权益的诉讼; 3、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