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第一、要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妥当处理。 三、其他不予协议离
协议离婚的条件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中: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
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能立即生效,且原则上不能反悔。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该协议原则上有效。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中
协议离婚相关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1、办理了结婚登记;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一般来说,多地民政局规定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两种情况:1、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盖章的,但是需要双方签字。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生效有两个条件,一是双方签字,二是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那么盖章行为本身是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要盖章的。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加盖机构公章,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
协议离婚不需要调解。夫妻双方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的证件: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