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民法典中没有对有限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但是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有限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所有资产承担,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本条规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而言是不需要承担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
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是: 1、股东抽逃公司资产,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行、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滥用支配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理解: 1、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则公司分立后,其分立前的债务如何承担以该约定为准。 2、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没有约定,则公司分立后,其分立前的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下列责任: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改定。债务承担是经债权人同意,且债权人与债务承担人又单独签订了《还款协议》,如果新的协议约定了管辖的,则不应再《购销合同》的约定确定诉讼管辖。
可采取下列方式:1.债转股。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公司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公司的股权的情况。2.债务转移。是指负债公司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3.债务豁免。是指负债公司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