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向该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是管辖该交警部门的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处罚无误的话,就维持原处罚决定;如果经过审查确定有误的话,就应该撤销原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包括有当场送达,也有事后送达。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依法处理;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或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被处罚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可以进行处罚的,处罚决定只是用来告知的被处罚人要被处罚。当然,如果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拒签不会影响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应当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同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
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以后,一般立即予以执行,超过法定期限的,则不再履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
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