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受遗赠人可以是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作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受遗赠人如果先于遗赠人死亡的或者与受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该项遗赠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
关于继承时效的问题: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如下: 1、受遗赠人需要在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1、自然人有权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遗嘱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3、法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
被继承人在生前处理的钱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在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如果当事人在生前没有订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分配遗产时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实行,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可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订立一个可以生效的遗嘱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全部或部分废止在先遗嘱的内容,则在先遗嘱被明示撤回或者变更。口头变更遗嘱就是新订立一个口头遗嘱
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则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相当于最后的兜底保障,是最后顺位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关于继承时效的问题: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