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有限公司进行清算职工有补偿。非劳动者原因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有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情形
执行董事不一定是股东。因为执行董事是公司内部,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决策的机关,其选任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由公司股东选任或者派选,也可以由股东担任。而股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而其他的经营事务一般不插手。
公司是可以自行依法成立清算组的。 一、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中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范围。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
公司解散的效果如下: 1、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注册公司注册资金不是必须打进去。注册资本的钱应当交到公司的账户,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是不需要进行验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缴纳即可。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所需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流程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
继承人一般可以解散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解散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给付补偿。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结束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