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而一方违约时,违约一方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也可就违约事项进行协商,当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合同争议事项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违约无违约条款的处理方式是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等。 双方也可就违约事项进行协商,当双方当事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
土地转让合同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
主要有下列条款: 1.当事人双方条款。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即转让方是不是目标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让方适格与否,影响到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2.鉴于条款。 3.标的条款。其中包括关于被转让股权和股权交付的条款。 4.价
不可以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至于具体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来进行约定的,通常情况下可以约定一个具体的数额,或者是约定按照实际损失
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和转让不是违约。变更和转让的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后,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自双方达成一致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但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期限的除外。
土地转让合同违约的,首先可以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拒不承担或者双方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守约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