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有遗嘱公证还需要办继承公证。办理完遗嘱公证后,继承人各方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公证一般需要立遗嘱人生前订立下来的遗嘱,继承人各方需要再携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 例如:房产证等,要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遗嘱指定继承
可以公证,遗嘱公证需要以下的5种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 2、遗嘱中要继承的财产清单,及其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的,那么还需要
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的行为不算遗赠行为。遗赠主要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可以交给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对遗嘱能不能交给继承人保管没有作出规定,但有规定,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由此可判断,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的保管人。
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产办理,有遗产扶养协议的,按照约定办理。公民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的执行人。公民指定的继承人人数可以由一人确定,公民可
继承遗嘱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人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
1、公证遗嘱不是一定可以直接继承。因为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即遗嘱人在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了其他形式的遗嘱的,若是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就失去了效力,不能直接继承。
有公证遗嘱的遗产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能适用在法定继承中。没有被遗嘱分配的遗产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符合代位继承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有公证遗嘱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
有公证遗嘱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