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1、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
连带责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如下: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 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 2、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
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8
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设立连带债务的条件有: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
连带债务人就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